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增强青少年体质》(中发 [2007] 7号)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2] 53 号)要求,执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的相关安排,切实做好我校体育工作,鼓励广大在校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确保新生出早操制度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体育锻炼教育 提高自我意识
强健的体魄,健康的灵魂是每位大学生必备的素质,各院(系)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树立健康的理念,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以健康的体魄迎接崭新的每一天。
(二)建立实时督查机制 确保制度实施
各院(系)主管领导、辅导员应深入学生实时督查,做到“每天点名,每天签到,每天清点”,将新生出早操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作为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的重要依据。同时,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各院(系)新生出早操情况进行抽查,此项工作检查结果作为学生工作综合测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优秀辅导员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不断拓宽内容形式 丰富校园文化内涵
学生早操是我校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良好习惯的养成。各院(系)要积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冬季长跑、健身操、太极拳等普及面大、简便易行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拓宽体育锻炼的内容和形式,努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个小时的体育锻炼,以营造浓郁的校园体育锻炼氛围。同时要把早操和早读结合起来,以早操带动早读,培养广大新生养成良好的早读习惯。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新生早操的相关工作,培养广大新生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从而进一步推动我校学风校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