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九点半在新校区综合管理中心第四会议室召开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会议。
会议将听取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汇报本单位在2012-2013学年的特色工作、创新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绩或经验。每个院(系)的汇报时间应控制在五分钟以内。汇报结束后进行院(系)间相互评议,由党委(总支)副书记对各院(系)工作进行打分,分数计入2012-2013学年院(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成绩。
本次会议,不得请假,如副书记不能参加,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