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教助中心〔2021〕6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根据指标分配,台湾学生可申请特等奖,港澳及华侨学生无特等奖指标。
三、申请、评审及公示
各院(系)及时通知到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学生根据个人情况申报,填写《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另附1000字以内个人申请材料,于3月4日12时前,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zzu.edu.cn。
学生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奖学金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要求上报,等待批复。
联系人:杨 晨 电话:67781112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