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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在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3月15日 08:56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勤工助学科 点击: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2021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对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现将相关申请、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纳入到2020-2021学年的全日制在校新疆籍(家庭户籍在新疆)学生。

本次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共分为三个资助等级,具体资助金额本着应助尽助的原则待确定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后再行定额。

二、申请资助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4.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5.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6.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三、评审时间

2021年3月15日—3月26日

四、推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写出书面申请,院(系)进行初步审定;

2、通过初步审定的学生需填写《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金申请表》(见附件1);

3、学生处勤工助学科将根据各院(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困难档次进行资助金发放。

五、材料上报:

1、关于本院(系)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结果的报告(加盖院系公章)一份(须有院系新疆籍学生总人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初步档次如何评选等);

2、《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金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份;

3、《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金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院系公章)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3月26日中午12:00前报送到松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6室勤工助学科,同期将《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金申请表》、《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qgzx@zzu.edu.cn邮箱。

联系方式:677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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