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对自主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评审。推荐原则如下:(一)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10%;(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专业前10%;(三)至少有1项省级以上竞赛获奖、或发表1篇论文、或授权1项专利;(四)依据学习成绩排名、科技创新、学科竞赛、论文发表、专利发明等获奖情况进行排序,参考学生获得的各项荣誉。
经研究,现将2021年国家奖学金自主申报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4日。如对候选学生有任何意见,请向学生处反映,电话67781112。公示期满后,被推荐的学生带指标随院(系)其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一起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附:拟推荐学生名单(以院系排序)
路杭霖商学院2018级
霍丽潼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8级
宁泷淇数学与统计学院2018级
牟方菁化学学院2018级
李文博物理学院2018级
刘昊琰电气工程学院2018级
戚凯杰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19级
万宇飞土木工程学院2018级
马梦雯生命科学学院2020级
于歌软件学院2018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