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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学生工作项目(学生项目)结项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09日 10:42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学生管理科 点击:

各院(系):

根据《关于试行学生工作项目化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就2020年学生工作项目(学生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

2020年中期审核合格的学生项目

二、结项要求

已完成项目预期建设目标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申请结项。结项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结项审批表(见附件)。审批表中需填写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院系要对项目是否可以结项给出审核意见。

2、项目实施报告。包含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果以及项目的创新和特色。

3、项目成果资料。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字、图片等资料

项目结项考核表正反面打印装订。项目实施报告和成果资料装订成册,文本格式要求如下:A4纸大小,正文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部分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结构层次序数按规范标注,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三、时间安排和报账要求

(一)时间安排

各院(系)要指定1名辅导员老师作为项目的负责老师。由项目负责老师于2021年11月15日17:00之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结项资料和可以结项项目的费用票据粘贴整理,统一交至学生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09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账要求

票据要按照财务要求整理、粘贴票据,填写《日常报销单》。不能结项的项目不予报账。不符合学校财务规定的不能报账。《日常报销单》经手人由学生和项目负责老师共同签字,审核人由副书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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