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教助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港澳侨学生无特等奖学金名额)
三、申请程序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手写拍照);
2.院系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后上报(签电子印章);
3.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建议获奖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教育部港澳台办。
四、有关要求
请各院系将本通知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以院系为单位将个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或2)、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简表(附件3)、学院推荐意见(附件4)和学生成绩单(教务系统下载)(另附800字左右个人手写申请材料,内含个人基本情况、申请原因、2021-2022学年度学习成绩情况、奖惩情况等)电子版于2022年10月29日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xsgl@zzu.edu.cn,邮件命名为:XX学院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另行通知。
联系人:学生处 王超电话:67739289;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丁锐 电话:67780026。
附件: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简表
4.学院推荐意见模板
5.填表说明
学生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