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优秀本科生公派出国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根据已经签订的校际协议及留学基金委的批复意见,2018年学校将从参加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学期访学项目的学生中选派8名优秀学生,从参加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的学生中选派3名优秀学生,从参加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交流项目的学生中选派3名优秀学生,共14名学生将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
(二)入选项目的学生在留学期间以课程学习为主。项目结束后按期回国的学生,将按照学校规定承认其在外学习的课程学分及成绩,并记入成绩档案。
二、选拔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的本科生。
(三)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项目资助学生需满足以下专业要求:
1、加州大学河滨分校学期访学项目: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信息工程、金融学、通信工程、物流管理、会计学、机械工程、财务管理、软件工程。
2、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窗体底端。
3、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交流项目:法学专业。
(四)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原则上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GPA)原则上不低于3.0分;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五)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六)选派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三、费用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四、项目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请正反面打印);
2、教务部门开具的本科阶段中文成绩单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没有可不交,四六级成绩不能作为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注:请各位同学将以上材料递送至学院,其他材料请自行准备,最终入选的学生需提交其他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2018年4月7日前,各有关学院进行选拔推荐,并向学生处报送纸质版院系推荐学生材料。
2018年4月8日-4月20日,学生处负责复核申请材料,通过资格评审的学生将交外方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处将候选人的申请材料递交合作院校取得邀请函。
2018年4月21日-5月5日,统一组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本科生类)》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2018年5月12日前,学校将统一审核申请材料并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2018年5月底,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六、资料提交
学院推荐学生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请各院系务必在2018年4月7日之前将《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学生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复印件的纸质版并附学院推荐学生汇总名单,报送至学生处国际教育交流科(行政楼209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咨询电话:67739289 学生处国际教育交流科高老师、伍老师
在线咨询:微信公众号“郑州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
郑州大学学生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