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学籍异动证明》原件
2.《退学情况说明》原件
二、办理流程
1.学院出具一份《退学情况说明》,内容应涵盖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及档案去向的详细地址信息,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籍异动证明》原件,由辅导员装档并在档案袋封面签字后,即完成封档工作。
3.《退学情况说明》原件,档案管理科存档备案。
三、注意事项
1.本业务办理流程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学生。
2.严禁个人自提、保管、转递学生档案。
3.《退学情况说明》务必包含以下要素:学院、专业、学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档案接收单位全称、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具体到省市区)、档案接收人或部门、档案接收人电话、生源地区。
4.《学籍异动证明》在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教务部235办公室开具。
5.其他事宜请致电学生处档案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1-67781613
位置: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0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