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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档案业务流程

日期:2024年11月27日 19:26 发布人:马一茗 信息来源:学生档案管理科 点击:

一、开具档案遗失声明

由档案遗失单位开具《档案遗失声明》,然后开启补办档案事宜。

注:此加盖公章的《档案遗失声明》原件,需装入补办的个人档案袋。

二、需要补办的档案材料

(一)本科阶段材料

1.学生登记表

(1)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2005级之前的学生,无此登记表。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开具无学生登记表证明即可。

(3)负责部门:学生处学生档案管理科,电话0371-67781613(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09办公室)。

2.综合素质测评登记

(1)份数和学制相同。

(2)负责部门: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电话0371-67781112(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09办公室)。

3.毕业生登记表

负责部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电话0371-67739612(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614办公室)。

4.成绩单、学士学位证明、高招录取名册等材料

(1)档案馆留存的关于个人的所有资料,可以全部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密封携带至学生处学生档案管理科,而后统一拆封并装档。

(2)负责部门:校史与档案馆(南校区),电话0371-67763055。

5.党员材料

到批准入党的单位或档案遗失责任单位,补办或开具相关证明。

6.团员材料

到批准入团的单位或档案遗失责任单位,补办或开具相关证明。

(二)高中阶段材料

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高中材料:到毕业所在高中补办。

三、装档

所有材料补办完成后,需由辅导员来学生处学生档案管理科归档,并在档案袋封面签字确认,完成封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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