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
1.提档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调档函原件;
2.前来办理自提档案业务的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具体流程
1.单位工作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学生处学生档案管理科(以下简称“学生处档案科”),位置:郑州大学主校区行政楼209办公室;
2.学生就业签约情况经郑州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反馈后,学生处档案科工作人员审核单位调档函与学生就业签约反馈情况;
3.审核无误后,提档单位工作人员签署《单位自提学生档案承诺书》,并在学生处档案科《档案转出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特别提醒:
1.单位自提学生档案,我校不开具档案转递通知单。
2.若最终该生没有被录用,其档案由提档单位负责转寄至该生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单位自提学生档案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