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万物复苏,在这新年初始之时,在全国两会隆重召开之际,由河南省法学会、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主办,郑州大学、河南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河南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河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的“防范金融消费风险,抵制不良校园贷”3.15法治论坛如期在郑州大学法学院举行。
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有河南省法学会会长刘满仓,河南省政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郑州大学校长刘炯天,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贾世民,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杨文生,河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尹洪斌,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党组成员、副行长王深德,郑州大学副书记贾少鑫,河南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岳希忠,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河南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咏歌。出席本次论坛的专家学者有: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校园贷问题专家邱宝昌先生、中消协法律部陈剑主任、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王华杰教授、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李天忠处长。同时参会的还有省法学会、郑州大学、省工商局、省教育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郑州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其他领导和媒体工作者们。
此次论坛分为九个环节。第一环节,我校副书记贾少鑫受校长刘炯天院士委托致欢迎词,诚挚欢迎各位领导前来我校参加此次论坛,探讨关于校园贷的一系列问题。第二环节,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贾世民发表讲话。贾世民先生简要介绍了法学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就,并对“校园贷”的形成和危害做了简短的分析,向大家阐述了举办此次论坛的目的。第三环节,河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发表讲话,马林青先生简要介绍了消费者协会的相关状况,并坚定表明拒绝不良校园贷的决心。第四环节播放了短片《抵制不良校园贷电视专题片-警示》。短片向在场观众普及了校园贷有如此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危害力的相关内容及原因。第五环节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李晨瑛、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的在校大学生鲁秋利以及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翟小雯进行了关于“校园贷”课题研究报告的演讲,从各方面对校园贷的相关概念进行了鞭辟入里的解说。此后的第六环节举行了有关“校园贷”话题的辩论赛。郑州大学辩论队作为正方持“校园贷契合需求利大于弊”的观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作为反方持“校园贷乱象丛生弊大于利”的观点。双方辩手你来我往,据理力争,在属于他们的舞台上纵横捭阖。辩论结束后,河南省消法研究会副会长、省消协律师团团长陆咏歌对双方的辩论进行了言简意赅的点评。第七项环节,受邀与会的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女士,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授王华杰女士,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金融消保处处长李天忠先生对校园贷问题进行了全面、多方位的探究。第八项环节为现场观众播放短片《抵制不良校园贷电视专题片——出路》。短片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警醒大家:管理欲望,合理消费。在此之后,本次论坛在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先生发表的掷地有声的演讲中圆满结束。
要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高校学生在金融消费中的权益,既不可以完全敞开大门,也不能固步自封。在社会与政府联合发力的同时,打铁还需自身硬,高校大学生应当主动在消费理念、维权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自我,这样才能使良性校园贷款发挥其最大功效,逼迫不良校园贷款走投无路。拒绝不良校园贷,我们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