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料下载 >> 校青字 >> 正文

【2013】校青字6号:关于评选郑州大学2012—2013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日期:2014年09月25日 00:00   点击量:   发布人:校团委    资料来源:

各基层团委、直属团支部:

    2012—2013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牢牢把握“两个全体青年”的政治目标,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紧密围绕学校育人根本目标和服务创建高水平大学的中心任务,以加强对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重点,着力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就业创业和综合素质拓展三大工作,做到了常项工作有成效,重点工作有发展,品牌工作有深化,创新工作有突破,增强了共青团组织对青年学生的有效吸引和覆盖,提高了共青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协作能力,努力实现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为加快我校创建高水平大学步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作用,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团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分配

    1.“五四红旗团委”:全校若干个。

    2.“先进团委”:全校若干个。

    3.“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院系团委推荐1个,由校团委组织问辩进行评定。

    4.“优秀团支部”:团员总数在500人以下的团委评1个,团员总数在500—1000人的团委评2个,团员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团委评3个;获得“五四红旗团委”和“先进团委”的基层团委可以再多评1个。

    5.“优秀学生会”:全校若干个。

    6.“优秀研究生会”:全校若干个。

    7.“十佳学生社团”:全校10个。

    8.“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全校若干个。

    9.“模范团干部”:全校若干个。

    10.“十佳基层学生团干部”:全校10个。

    11.“十佳学生社团负责人”:全校10个。

    12.“十佳少先队员”:第一附属中学推荐10名、第二附属中学推荐10名,报校团委审定。

    13.“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全校若干名。

    14.“优秀团干”:团员总数的1%。

    15.“优秀团员”:团员总数的3%。

    16.“优秀学生会干部”:每院(系)1名,优秀院(系)学生会可以多评1名,统一报校学生会审核确定。

    17.“优秀研究生会干部”:设有研究生会的每院(系)推荐1名,优秀院(系)研究生会可以多评1名,统一报校研究生会审核确定。

    18.“优秀青年志愿者”:按各单位已注册的青年志愿者人数的2%评选。

    19.“文体活动积极分子”:按各单位学生人数的1%评选。

    20.“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按各社团人数的3%评选,最多评15名,报校社团联合会审核。

    二、申报名额和评选办法

    1.各单位申报奖项的数量要严格按照本单位学生团员数的比例申报,校团委将按照各单位2012年下半年缴纳团费的团员数量审核表彰类别名额。

    2.“五四红旗团委”由各基层团委上报“郑州大学2012—2013学年先进基层团组织申报表”(附总结材料),然后由校团委审定。已评选上“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两年内不再申报。

    3.“先进团委”需上报郑州大学2012—2013学年先进基层团组织申报表(附总结材料),然后由校团委审定。

    4.“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基层团委推荐上报申报材料,由校团委审核评定。

    5.“模范团干部”在获得“先进团委”称号的基层团委中遴选确定,各基层团委负责同志自行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拟写15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报校团委审定。每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6.“优秀团支部”由各基层团委在认真考察、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产生,报校团委审核。社团团支部由社团联合会团总支负责评选,报校团委审核。

    7.“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研究生会”、“优秀研究生会干部”分别由校学生会和校研究生会组织评选,报校团委审核。

    8.“十佳学生社团”、“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和“十佳学生社团负责人”由社团联合会和各社团根据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评选产生,报校团委审核。

    9.“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由各基层青年志愿者协会将申报材料报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后统一组织评选,报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审核。

    10.“十佳基层学生团干部”要通过基层班级团支部组织团员民主评议选举产生,每人写5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基层团委严格审核,真正推选出具有示范性的优秀团干部,然后报校团委审定,每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

    1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要通过班级团支部组织团员民主评议选举产生,基层团委严格审核,然后上报校团委审核。社团团支部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要组织社团团员民主评议选举产生,报社团联合会团总支批准,并经挂靠院系团委审核。

    12.“优秀青年志愿者”、“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由基层团委根据标准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评选产生,然后上报校团委审定。

    13.“十佳少先队员”由第一附属中学团委选拔推荐10名、第二附属中学团委选拔推荐10名,报校团委审定。

    14.“社团优秀指导老师”由基层团委根据标准推荐,校团委审核,院系团委书记或负责人也可申报该项。

    本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中,凡申报(评选)的先进集体需上报简要总结材料,凡申报(评选)的先进个人须认真填写上报相关登记表。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民主、公开,凡是需由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于4月22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相关材料和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其余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材料和登记表(一式两份),于4月22日(周一)中午12点前交校团委130办公室,逾期不候。各单位所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汇总名单发至tuanwei@zzu.edu.cn,并注明“*****院(系)五四表彰”,以便复核。

    评先表彰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全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履行民主程序,通过评先带动广大团员进一步勤奋学习、奋发成才,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蓬勃开展,为我校创建高水平大学做出新的贡献。

    联系人:崔保洪  李晓东  王  杰

    联系电话:67781511

 

  附件1-8.doc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13年4月7日    

友情链接: 中国共青团   河南共青团   郑州大学   郑州大学青年集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