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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校青字28号:关于开展第七届“挑战杯”郑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2年09月21日 00:00   点击量:   发布人:管理员    资料来源:


各基层团委:
    为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浓郁校园学术氛围,选拔、培育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一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校决定组织第七届“挑战杯”郑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竞赛基本方式
    本届竞赛采取各院(系)初赛和学校决赛两阶段赛事形式组织开展;学校决赛设置书面预审及决赛终审两个评审环节。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评选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同时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展览、转让等活动。
三、参赛资格
    凡正式注册的非成人教育的在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博士)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四、参赛作品申报要求
    1.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范围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为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为投入较少,且能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3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学校鼓励学术性社团以社团名义组织参赛。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及全国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4.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院(系)审核确认(详见附件1作品申报书)。
    5.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各院(系)提交作品数量不低于4件,不超过8件,第一完成人作品每人限报1件;获得2012年我校第六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优胜杯”和优秀组织奖的院(系)可多申报2件作品。
五、组织发动
    设立第七届“挑战杯”郑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竞赛组委会组成与郑州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一致,为本届竞赛的领导机构,负责审议修改竞赛管理办法,指导竞赛活动,协调和解决争议问题。
    学校竞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校团委,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等工作。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各院(系)应成立本单位初赛的组织领导机构。其负责人由院(系)相关领导担任,负责指导、协调院(系)的竞赛活动;成员由院(系)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协调团委、学生工作、教务、科研、研究生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院(系)赛事的组织发动、指导管理、资格审查和材料上报等工作,在竞赛过程中协助主办单位开展相应竞赛宣讲、培训、论坛、展示和指导等工作。
六、实施步骤及具体事项
    1.初赛阶段:各院(系)团委具体负责组织本院(系)初赛的前期宣传动员、选题论证、中期检查和初赛评审工作,并最终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学校决赛。各院(系)应于2012年11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的初赛评审工作,并确定最终上报参加学校决赛的作品名单。初赛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2.申报作品阶段:各院(系)应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院(系)汇总表纸质版(见附件2,加盖单位团委公章)报到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15),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zzu.edu.cn。逾期视为放弃,不参加申报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学校决赛作品评审过程中将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因此,各参赛作品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应隐去作者、指导老师和院(系)信息,否则视为作品申报无效;纸质版应与作品申报书分开装订,并请院(系)认真核对作品汇总表信息,以免出错。
    3.校级决赛书面预审阶段:2012年12月上旬,学校决赛竞赛组委会将根据参赛作品类别、数量分布情况,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完成书面预审,评出各类别的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候选项目及部分三等奖项目参加决赛终审;同时,遴选出部分优秀作品,作为参加省级、国家级竞赛的重点培育扶持对象,并向全校公示。
    4.决赛终审项目完善阶段:2012年12月下旬至2013年3月上旬,各院(系)应对进入学校决赛终审的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和跟踪,重在提升项目质量,指导学生利用寒假时间,进一步修改完善作品,并在指导教师、实验设备、资料收集和格式规范等方面为项目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5.决赛终审阶段:2013年3月31日前,学校将完成决赛终审,并确定上报参加省级竞赛的作品名单,向全校公示。
    6.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6月30日前学校竞赛组委会将在参考省级竞赛结果的基础上,评选表彰第七届“挑战杯”郑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及单位。
七、奖励与激励
    1.通过院(系)初赛的作品,约有60%左右的参赛作品在学校决赛中进入终审环节。参赛的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获奖作品数量分别约占进入终审环节的各类作品总数的3%、8%、24%和65%。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决赛终审环节作品数成正比。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各院(系)获奖作品的总数量应不超过院(系)上交作品数量的上限。
    2.对于所有获奖作品,学校将向作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竞赛以院(系)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学校比赛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院(系);设“优胜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六名的院(系);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各等次奖项计分方法如下:
    (1)凡上报作品数量达到要求的院(系)均计100分,多报不加分,达不到要求下限数量的酌情扣分。
    (2)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加分不重复计算。
    (3)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为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按照竞赛组委会的要求,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充分发挥自身学科、科研、师资和人才培养的优势,坚持普遍参与和重点培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努力提高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的科技含量和应用价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竞赛活动的部署、组织、宣传、评审等工作。
    为推动活动的顺利进行,特成立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联系人:陈颖、王逸楠、吴佳;联系电话:67783156;电子邮箱:tuanwei@zzu.edu.cn
附件1第七届挑战杯郑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doc

附件2第七届挑战杯郑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系)参赛作品汇总表.doc

附件3第七届挑战杯郑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细则.doc

附件4第七届挑战杯郑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系)初赛评审委员会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5第七届挑战杯郑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系)联系人信息.doc

附件6第七届挑战杯郑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系)初赛评审会议记录表.doc

                         郑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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