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我校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执行力和创新力,更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和校团委2011年工作,结合学校2011年共青团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校团委决定面向基层评选2011年最具执行力团组织和最具创新力团组织,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各基层团委、直属团支部
二、评选时间
2011年年末
三、评选条件
“最具执行力团组织”评选条件:
1.能按时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各项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会议精神;
2.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和校团委下发的各项文件和通知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开 展好工作,并做好总结和上报工作;
3.能认真落实校团委专门交办的各项事务和工作,贯彻落实不打折扣、不降低标准、
不放松要求;
4.能主动承担校团委的各种大型赛事和活动的组织工作;
5.能积极配合校团委做好对院系学生会和挂靠学生社会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6.能按要求切实抓好抓实推进分类引导青年工作。
“最具创新力团组织”评选条件:
1.在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和校团委下发的各类文件和通知精神时,能结合院系实际情 况体现院系特色;
2.在工作理念上有创新,在工作载体和工作方法上有新突破;
3.能不断创新和完善团组织基本设置,有一个具有开拓精神的品牌突出、工作活跃、 班子齐全的团委班子;
4.注重院系固有活动的品牌化挖掘和打造,同时积极设计操作性强、影响面广、效果 显著的新品牌;
5.在学校组织的“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中取得 优良成绩,有作品入围全国决赛并取得成绩;
6.在“团支部活力工程”、“红网工程”、“品牌工程”、和“网络新媒体工程”建 设方面有创新举措,并取得良好效果。
四、评选办法
“最具执行力团组织”评选办法
(一)评选方式
评选“最具执行力团组织”采取百分制,只扣分不加分,扣完为止,最终按照成绩的高低排名,排名在前十名的基层团组织获得“最具执行力团组织”称号,分数低于60分的院系或分类引导青年工作考核低于60分的院系取消当年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扣分标准参照如下:
1.院系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各项会议,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
2.院系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各项申报材料,一次扣1分,经电话提醒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单位,在已扣分的基础上额外扣2分;
3.院系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但并未完全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提交完备材料,一次扣0.5分,经通知返工后提交,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扣分标准参照标准1(注:在扣0.5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
4.组织本院系同学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未在通知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实到人数未达到要求的,一次扣1分,情节严重者视情况扣2—3分;
5.院系在承办校级各项赛事或者活动时未兑现承诺或者出现重大问题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3分;
6.对于校团委专门交代给院系的各项事务和工作落实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扣3—5分;
7.院系学生会和挂靠学生社团在完成校团委下达的工作或任务时,出现重大失误或者落实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3分。
(二)评选实施
1.校团委成立由书记班子组成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2.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平时负责对各单位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每个月汇总
通报一次。
3.校团委各部门根据院系对本部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记录和考核,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填写《郑州大学基层团组织执行情况考核表》(见附件),在每个月的月末提交办公室进行汇总;
4.院系指导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和挂靠社团落实工作情况的考核,由校学生会和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出具意见,校团委办公室负责考核,填写《郑州大学基层团组织执行情况考核表》(见附件);
“最具创新力团组织”评选办法:
1.校团委书记班子组建“最具创新力团组织”评选小组;
2.“最具创新力团组织”评选采取一票否决制,院系未按照校团委年初共青团工作会的有关要求,当年未提炼或者打造符合院系实际或者特色的品牌,不再参评“最具创新力团组织”奖;
3.“最具创新力团组织”的评选和各基层团委年终述职答辩同期开展,各单位在年终述职答辩时,要专门对本单位当年的创新工作进行述职,可以是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可以是活动载体的创新,也可以是品牌活动的打造;
4.评选小组根据各单位的创新工作述职情况,结合日常工作表现,最终评选出郑州大学“最具创新力团组织”奖项。
附件:郑州大学基层团组织执行情况考核表:执行力考核表.doc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11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