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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街舞协会擅自以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名义发布“通告”进行处分的决定

日期:2017年03月14日 00:00   点击量:   发布人:校团委    资料来源:

各基层团委、各学生社团:
    2017年3月12日,校团委发现郑州大学街舞协会内部成员出现矛盾,在未能妥善处理的情况下,擅自发布“通告”,并在网上有了一定范围的传播。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经调查了解情况,现做出以下说明:
    1、郑州大学街舞协会在未报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知情的前提下擅自以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郑州大学社团联合会名义在协会官方QQ发布“通告”;
    2、该“通告”言语不当之处较多且在网上出现传播,已造成恶劣影响。
    3、该学生社团负责人积极配合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调查处理相关事宜,主动删除该协会官方QQ所发通告;
    针对街舞协会的上述行为,根据《郑州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郑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经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讨论研究,报经校团委批准,决定对郑州大学街舞协会作出以下处分:
    1、该学生社团现任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
    2、取消该学生社团2016-2017学年共青团系统内的评优评先资格;
    3、对该学生社团现任负责人新闻与传播学院2015级孙怀瑾同学予以通报批评。
    4、对该学生社团提出严厉批评并责令整改,于一周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5、对该学生社团进行为期一年表现观察,如再发生违规现象,严肃处理。
    望各学生社团加强内部建设,切实提升学生社团成员的凝聚力,理性处理社团内部事宜,如有困难之处应及时向校社团联合会寻求帮助。同时欢迎广大师生对我校学生社团工作进行监督(投诉邮箱:slxinshengqiao@163.com),所有学生社团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望各学生社团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我校学生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维护社团荣誉和文明有序的学生社团发展环境。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郑州大学社团联合会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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