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行开展的两大赛事之一。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校园科技创新创业氛围的形成,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校园文化,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精神、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服务广大青年学生就业创业,进一步展现我校创新创业的人才特色,积极备战2018年河南省、全国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校团委将于近期启动郑州大学第三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就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参考《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三类竞赛;另外,设MBA专项赛和电子商务专项赛两个专项赛事。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3.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参赛资格
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省级决赛当年的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三、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竞赛项目所属类别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所属领域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类别。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具备参赛资格的,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四、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2017年7月—9月上旬)
各基层团委要充分运用数字化平台的微博群、QQ群、微信群等开放性、共享性、发散性的新媒体载体,加大对“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宣传力度,在校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入动员,以动员会等形式向院系同学介绍竞赛背景和意义,争取广泛参与,鼓励学生组建团队;聘请专业指导教师对选手进行培训,帮助选手选好创业项目,了解大赛规则;成立竞赛工作指导委员会及评审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统筹协调竞赛工作,确保院系初赛水平,并上报校团委备案。各院系团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2017年暑假前组织召开1次宣传动员会议。
2.初赛阶段(2017年9月中旬—2017年12月上旬)
各院系团委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初赛相关工作,包含选题论证、中期检查和初赛评审工作。院系初赛组织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作品申报表和创业计划书进行书面评审,并组织进行现场问辩,最终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学校决赛。
3.申报阶段(2017年12月上旬)
各院系提交作品数不低于3件,不超过6件,第一完成人作品每人限报1件;获得2017年我校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优胜杯”和优秀组织奖的院系最多可报8件作品。各院系需按照相关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上报。
4.决赛书面评审阶段(2017年12月中旬—2018年1月上旬)
校团委负责组织决赛相关赛事,对进入决赛的创业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并于2018年1月中旬确定并公布进入终审决赛名单。
5.终审决赛问辩(2018年2月下旬-3月中旬)
通过组织终审决赛问辩,最终评出优秀创业项目,并积极备战2018年河南省、全国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五、活动其他相关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校团委网站。本通知解释权归校团委。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