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为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摸清底数,着力减少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现象,根据团中央和团省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22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1.转接类型
1.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1.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1)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2)因故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委应在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内根据实际去向将这部分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出。
1.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1.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①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②也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期间,由所在学院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
1.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出国(境)前所属学院团委保留其组织关系,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出国(境)团员集中的学校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加强联系服务。
1.6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建立“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进行管理。
2.时间安排
2.1申请期:8月31日前,发起方提出“学社衔接”转接申请,“智慧团建”系统暂不作强制性处理,在接收方未审核之前可随时撤销,接收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2.2审核期:9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团组织须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完成审核操作。
2.3收尾期:9月30日之后,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地或由三地转入)若10天内未审核,“智慧团建”系统将自动退回申请,需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再次发起组织关系转接。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各类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领导,熟练掌握业务。各基层团委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是对团组织战斗力的一次重大考验,要认真进行工作部署,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推进。认真学习《“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附件1),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
2.明确主体责任,对标抓好落实。各基层团委是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推进好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基层团委要督促基层团支部发挥好“学社衔接”的源头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及时完成转出、转入操作,同时要接住新入学的学生团员。
同时,做好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由基层团委汇总转出人员名单于5月25日前到校团委领取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要确保转接方向与“智慧团建”系统一致,并且不能以线下转接完成作为线上转接的前提。
3.严格督查指导,严禁拖沓塞责。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完成转出操作,主动做好转接的各项工作,不得拖沓延迟。校团委将定期公布团组织工作进度,对工作拖沓不力的将进行通报和严肃批评。
通知中需要上报校团委的相关附件材料,请于各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结束后上报,纸质版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2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zzu.edu.cn。
联系电话:0371-67780098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附件2:“学社衔接”业务常见问题
附件3:XX学院毕业生团员书面团关系转接证明开具申请汇总表
附件4:书面团关系转接证明开具注意事项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