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锚定“两个确保”、助力实施“十大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而团结奋斗,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开展第27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和“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河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条件
1.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本省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它地区工作的河南籍青年和在河南生活、工作2年以上的其它地区青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建设贡献力量。
3.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以上荣誉。
5.曾获“河南青年五四奖章”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条件
1.申报集体应在国家和省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创新创造、处突应急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2.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3.曾获“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不再提名推荐。
二、推荐名额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基层团委限推荐1名候选人或集体。我校汇总评选后推荐1名个人或集体参加省级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切实履行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统筹把握人选结构,适当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国之大者”“省之要者”领域的基层一线倾斜。
2.加强工作规范。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
3.加强宣传推广。各基层团委要深入开展“青年五四奖章”宣传推广,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砥砺奋进、忠诚奉献。要通过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将阶段性典型选树深化为常态化思想引领。
4.坚持面向基层。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真正把在生产、科研等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推荐上来。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从事专业领域工作的专家可按专技人员对待。
5.严肃评选纪律。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将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21日前,将申报表、考察表、汇总表、公示证明材料及《报送材料清单》所列其他材料纸质版,各一份寄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仅需加盖推荐单位/学院党委印章,其他涉及纪检、公安、统战等部门印章,待学校初选后另行办理)。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裴东杰
联系电话:0371-67781511
电子邮箱:tuanwei@zzu.edu.cn
通讯地址:综合管理中心222室
附件:第27届“河南青年五四奖章”材料清单、附表及说明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