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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团属新媒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10月24日 12:17   点击量:   发布人:    资料来源:

各基层团委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丰富内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做好“四个服务”,进一步加强我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规范学校团学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根据《郑州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郑大党发〔2020〕16号)、《郑州大学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郑大党文〔2022〕45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本年度团属新媒体账号统计摸排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注册使用或运营的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平台(账号中含有包含“共青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团支部”“青年志愿者”“社团”等团的工作品牌字样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哔哩哔哩、今日头条、QQ空间、企鹅媒体平台、百度百家号、小红书、网络视频、网络直播、抖音短视频、快手短视频、APP移动客户端等平台账号。

二、工作内容

1.完善基础台账。各基层团委要对负责管理运营的所有团属新媒体平台账号(包含学生组织、挂靠本单位的社团)进行备案。各基层团委负责人为各单位团属新媒体建设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为挂靠在本单位社团新媒体账号的监管责任人。

(1)账号注册主体为“郑州大学”的团属账号,须填写《郑州大学共青团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附件1)、《郑州大学共青团新媒体账号备案表》(附件2)进行备案,由各个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以师生员工个人名义注册使用或运营的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平台(账号中含有包含“共青团”“团委”“学生会”“团支部”“青年志愿者”“社团”等团的工作品牌字样的)和三个月以上无更新的“僵尸”账号或计划不再使用的账号,由所在学院团委统一关停注销,填写《郑州大学共青团新媒体平台信息变更(注销)登记表》(附件3),并承担监管责任,将注销情况报备校团委宣传部。

(3)平台上报须明确责任人。各基层团委上报新媒体账号时,须将平台主要责任明确至个人,并填写分管领导和主要责任人信息。主要责任人应为该新媒体平台内成员,主要责任人可负责新媒体平台内容发布、规划平台运营建设,同时对平台所发布内容以及产生的影响或造成的结果承担主要责任。未明确主要责任人的,将不予审核备案。新媒体账号具体管理人和组织负责人须均为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学生组织(包含各学生社团、志愿服务队)的新媒体主要负责人、指导教师必须为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2.突出排查重点。重点排查超过一个月未更新的各类团属“僵尸号”;重点排查非专兼职团干部、非团学干部负责运营的团属新媒体阵地;重点排查因重点工作、主要活动等临时建立且处于停更状态的团属新媒体阵地;重点排查因人员更迭,密码遗失,处于“空转”“失联”的团属新媒体阵地。

3.巩固清查成果。各新媒体账号运营发布时应严格遵循《郑州大学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规范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内容发布应包括编辑、校对、初审、复审、终审等流程,并将各环节负责人员显示于所发布新媒体作品中。坚持“谁编写、谁负责”“谁审校、谁负责”的原则,各环节工作人员要全面把关、严格审校,确保所发布信息准确无误,防止泄密、错误和有害信息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及传播。相关审批手续须存档以备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要着力细化深化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确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全面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主动性,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认真填写附件表格。请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于11月11日前上报至综合管理中心222办公室校团委宣传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dtwxcb@126.com。

3.务求实效。要针对清查出来的问题,积极沟通协调,迅速妥善处置,加强管理人员工作培训,强化思想意识防线,不断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效。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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