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结构,提高发展团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以及团中央《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发展团员工作的指引》和团省委《关于做好全省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团员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提高发展质量。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基层团委要立足“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制定入团方案,做好先进性评价,防止“唯成绩”“唯票数”。入团方案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不得在志愿服务、青年大学习等方面设置入团门槛。
2.优化规模结构。适应青年政治成长规律,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在确保组织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一二年级发展团员工作,应保证每个班级都有发展团员计划,将团青比保持在合理范围,实现团员队伍规模稳中有增。要加强政治面貌审核,已入团、已在“智慧团建”中录入档案者不得再次发展。
3.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将发展团员工作作为各级团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团建工作考核和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团组织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基层团委要科学制定发展计划、从严开展发展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动态调剂。校团委对计划进行补充调整,确保组织覆盖,避免因为“分指标、卡比例”影响青年入团积极性。
二、发展计划
2025年发展团员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发展指标,结合本通知要求,做好前期培养工作。请于3月7日到校团委组织部领取《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团志愿书》等相关材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安排
1.抓好接续培养。入团积极分子一般应当按照年度发展团员计划数量的1.5倍左右掌握数量并动态管理,入团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团组织。原单位团组织应当及时将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校学习结业)材料等转交现单位团组织或者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接收的团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2.规范发展程序。规范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要求,严格执行申请入团、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新团员接收等流程,落实团前教育不少于8学时、培养考察期不少于3个月等要求,禁止突击发展,禁止任何个人指定发展对象。注意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各基层团委于3月20日、10月20日前分别将本单位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备案表电子版(见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集中向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备案。
3.强化档案管理。团员档案主要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见附件4)、团员证、团员登记表(见附件5)、团内奖惩材料等。基层团委应当指导发展对象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并按规定将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规范建立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做好年度新发展团员登记,于7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将本单位上、下半年2025年团员发展工作备案表(见附件3)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集中向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备案。各级团组织要强化团员档案材料管理,避免团员档案脱离团员发展单位管控,或上传至网络视频平台。
4.严格组织公示。落实发展对象预审和公示制度,做好入团方案、每学期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每学期团员发展对象名单的公开公示,由基层团委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注意保存相关材料。
5.加强仪式教育。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仪式仪程规范(试行)》(中青办发〔2023]8号)要求,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注重教育实效,突出仪式政治性,严肃性。各基层团委每年至少开展1次示范性入团仪式,可结合“五四”“一二·九”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规范使用团旗、团徽和团歌。
三、工作要求
团员队伍建设是全团重大基础性源头性、战略性工作。各基层团委要对本单位发展团员工作负总责,要指导基层团组织规范履行发展团员手续,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发展团员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对于发展团员工作中问题较多、情况较差的团组织,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专项整顿,对于违反规定吸收入团的,一律不予承认。
联系邮箱:tuanwei@zzu.edu.cn
联系电话:67781511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