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激励广大青年教师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发展,助推一流大学建设,根据《郑州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开展郑州大学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郑州大学在职在岗青年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深受学生和同事好评。
(三)积极投身学校各项事业,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或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评选安排
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填写《郑州大学十佳青年教师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社会服务证明等。
各单位收取、审核个人申报材料,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学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不多于1人。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将申报材料于7月18日17:00前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222房间。材料电子版发送至tuanwei@zzu.edu.cn
联系人:周建勋
联系电话:67781511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