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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郑州大学2016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结项及表彰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年08月30日 00:00   点击量:   发布人:校团委    资料来源: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认真领会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青年学生,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坚定为实现“十三五”规划、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深入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我校组织开展了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为全面总结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的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我校社会实践活动整体水平,现就今年我校暑期“三下乡”活动结项、展示及表彰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校党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郑州大学2016年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各院(系)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立项课题结项的指导工作,确保各实践团队的辛勤付出都能转化为优秀的实践成果。各院系团委要认真组织院系团委和班级团支部层面的“实践归来话收获”总结表彰工作,总结本单位今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成果,表彰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相关通知的要求,请各院系团委按照6月16日校团委网站《关于组织开展郑州大学2016年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中的具体安排,在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指导实践团队完成一套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及课题调研的项目结项材料,以院(系)团委为单位汇总后交校团委。项目结项材料包括: 
结项材料包括: 
    ①各院(系)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总结。以各院(系)为单位做出工作总结,从院(系)整体策划、组织、落实、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要求:纯文字1000字左右,并配上展示图片,图片下注明图片说明,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排版,提交word文档以“各院(系)名称+实践总结”重命名(模板及格式要求:见附件4)。 
    ②各院(系)提交《2016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5,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以及各院(系)《2016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6)。 
    ③校级重点团队项目提交《2016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结项申报书》(附件7),请按照表格填写,可以加长表格,不要增删填写项。提交word文档以“结项申报书:+项目名称”重命名。 
    ④校级重点团队项目提交成果论文。内容包含论文题目、作者、指导教师、院(系)等内容;正文要包含摘要、关键字、正文、参考文献等内容,字数在3000字左右。提交word文档:以“成果论文:+项目名称”重命名(模板及格式要求:见附件8)。 
    ⑤校级调研类项目重点团队提交项目调研报告(同时要提交③成果论文,非调研类项目不对调研报告作强制要求),字数不超过15000字。内容要求:封面要包含论文题目、作者、指导教师、院(系)等内容。正文要包含摘要、关键字、前言、正文、结语和参考文献等内容。提交word文档:以“调研报告:+项目名称”重命名(模板及格式要求:见附件9)。 
    ⑥校级重点团队提交在微博、微信或其他宣传媒体上建立的本项目宣传阵地佐证材料若干(截图等)。整理排版整齐,报道内容截屏要全,并注明来源,如:河南日报对****的报道。提交word文档:以“外宣报道:+项目名称”重命名。 
    ⑦校级重点团队提交项目实施照片(最少5张,最多20张,照片拍摄规范,图像清晰,突出活动主题)。电子版材料提交文件夹:每张jpg图片以图片展示内容重命名,放在同一个文件件内,文件夹以“活动照片:+项目名称”重命名;提交纸质材料:以图文排版打印。 
    ⑧校级重点团队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拍摄编辑的DV短片(选交。以光盘形式提交)。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项目结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注:以上③至⑧项以分实践团队为单位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结项材料:+项目名称”重命名;①和②项以院系为单位汇总后,和本院系各实践队伍的结项材料文件夹一起压缩,压缩包以“院系名称+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材料”重命名。 
以上材料①—⑧纸质版(包括光盘),加盖团委公章后,请于2016年9月2日17:00前报送至校团委(行政楼222室);同时将①—⑧电子版按指定形式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zzutw222@163.com。 
    三、评先评优工作安排: 
    ①“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暑期社会实践成果结项材料、汇编材料和宣传情况将作为本年度评选“优秀组织单位”的主要依据,由郑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根据各院系的开展情况综合评定。 
    ②“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人员须为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各院(系)按在校生的1%的比例推荐(2016届毕业生与2016级新生除外),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可适当追加名额。 
    ③“先进个人”评选:各院(系)按在校生的3%的比例推荐(2016届毕业生与2016级新生除外),被评为优秀院系可适当追加名额。 
    请各院(系)团委于9月7日17:00以前将院(系)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按照单位推荐先后顺序排版)交到校团委综合办公室(行政楼222办公室),纸质版要求加盖院(系)团委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zzutw222@163.com。每个院(系)都要上交材料,否则不予评优评先和报销社会实践活动费用。 
   
    附件:相关附件.zip  

 

郑州大学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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