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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6年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 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开展2016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

    今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将重点在智能终端、高性能集成电路、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技术应用、信息安全等电子信息产业,基因检测、创新药物、中药标准化等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工业机器人、智能柔性制造等装备制造产业,以及储能和动力电池,电子功能材料,创新设计服务等领域进行建设。

    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读《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产学研共建工程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方案》(附件1),择优推荐。

    三、申请者除了符合《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2.符合我省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规划等确定的重点领域。

    3.地方政府或依托单位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

    4.创新平台总人数不低于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有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主要制定经历等。

    四、具体要求

    1.避免重复建设,已有类似实验室或中心不受理申报。

    2.各申请单位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

    (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2、附件3) (一式五份附电子版)。

    (2)真实性声明需盖学校公章(见附件5,与申请材料一起装订),申请单位需另提供一份真实性声明由申报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学校备案。

    (3)《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产学研共建工程研发创新平台申请名单》(见附件4)(一式一份附电子版)

    3.请于2016年2月15日将相关申请材料报学科与重点建设处(行政楼409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宇     联系电话: 67739603

    邮 箱:xkzdc@zzu.edu.cn

    附件:  附件1建设方案.doc  
             附件2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doc  
             附件3工程实验室组建方案编制大纲.doc  
             附件4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产学研共建工程研发创新平台申请名单.doc  
             附件5 真实性声明.docx  
     

     

    学科与重点建设处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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