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科技厅现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发方向与我省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相一致,具有较为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长效合作机制和资金来源,已制定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
(二)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要求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的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
(三)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能满足联合研究的要求,实验室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不少于8人。设有专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人员,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国际交往经验和语言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有较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与国外科研院所、知名高校、创新型企业签署有长期科技合作协议。合作方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双方已开展实质性联合研发工作,双方已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并有科技合作成果佐证材料(合作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技术成果引进,科技合作项目证明等),有条件吸引海外杰出人才或优秀创新团队来豫开展合作研发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名称应规范,格式为“河南省+研发方向+国际联合实验室”,英文名称为“Henan Joint International Research Laboratory of XXX”。
(二)请认真填写《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和《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合作项目立项通知书、科技合作协议、合作完成的成果、专利、论文等),纸质材料正反印刷胶装成册。电子版发送至:xkzdc@zzu.edu.cn。
(三)本年度重点支持在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食品、材料与工程、资源环境与能源、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研发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四)优先在郑洛新自创区等重点区域布局。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国际联合实验室。
(五)每学院限报1个,并提供学院推荐信及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各1份。
三、申报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10月9日截止。
联系人:时彦玲,电话:0371-67739606。
学科与重点建设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