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公修课教师2名,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职责
1. 个体心理咨询及团体辅导工作;
2. 心理健康教育必修、选修课程教学与教研工作;
3. 心理教育及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与普及工作;
4. 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5. 承担心理健康与发展相关科研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
3. 身心健康,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遵守师德师风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从事心理咨询、教学、科研等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及计算机操作能力满足岗位要求;具备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活动的能力;
4. 具有心理学专业相关背景,专业为心理学、精神医学、临床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具有高校学生心理工作经验、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系统注册咨询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认证资格者优先;
5. 已取得或将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届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教育背景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登录郑州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报名。
(二)资格审查
请按要求完整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培训及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材料扫描件。请确认所填简历信息真实、完整、无误,简历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因简历信息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因报名信息或材料不实或不完整,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三)面试考核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岗位待遇
1. 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2. 工资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十级岗的标准执行;
3. 安家费标准为税前10万元(另郑州市提供“黄河人才计划”首次购房补贴10万元,符合条件者须个人自行申请);
4. 生活补贴:新进落户的博士毕业生,1500元/月,发放3年(生活补贴由“黄河人才计划”提供,符合条件者须个人自行申请);
5. 无科研启动费。
六、其它说明
(一)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中止选聘或予以解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四)拟录用人员在报到通知发出后3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因拟招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用人单位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岗位试用期12个月,一经录用,不得转岗。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涉及的个人差旅和食宿自理。
(七)“黄河人才计划”规定,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对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给予1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七、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
人事处:任老师,联系电话:0371-67781085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18621817869
八、纪律与监督
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371-67781332(郑州大学纪委)
郑州大学人事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