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和行政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在党的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协助院长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内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指导支部工作。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负责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党员和一般职工的教育和管理。
六、领导医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七、加强党总支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