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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医药价格改革将于2017年8月31日零时起正式实施。按照改革要求,8月31日零时起我院开始执行新的医药价格,按新的标准收费。
2017年8月31日零时起,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部分检验项目价格有所下降;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如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儿科等)价格有所上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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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医院
201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