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全体师生:
自12月份以来,我校已报告多例水痘散发疫情,且有传播蔓延的趋势,为有效防止水痘疫情在校园内的暴发流行,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和我校实际,现将加强我校水痘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水痘防控工作
水痘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引起的的急性传染病,以发热及皮肤和黏膜成批出现红色斑丘疹、疱疹、痂疹为特征。冬春两季多发,其传染性强,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飞沫或直接接触传染,水痘患者是惟一的传染源,自发病前1~2天直至皮疹干燥结痂期均有传染性,接触或飞沫吸入均可传染,易感人群发病率可达95%以上。各院系及广大师生要切实提高对该病危害性的认识,积极协调和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努力降低发病率,保障校园公共卫生安全。
二、部门联动,积极落实水痘疫情防控措施
1、各院系要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学生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工作。一旦发现水痘或疑似水痘患者学生,应立即上报校医院疾控科进行确认和处置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隔离传染源。经确诊的水痘患者,院系和学生患者应积极配合进行隔离治疗(必要时可采取休学、请假等居家隔离治疗)和环境消毒工作,以免造成疫情扩散和传播;
3、出现散发疫情时,校医院负责对患者学习、生活或居住的宿舍进行紫外线照射消毒,平均照射能量≥1.5W/m³,照射时间≥30分钟,每天1次,连续5天;也可用0.5%~1.0%过氧乙酸溶液熏蒸120分钟或2%过氧乙酸,喷雾量8ml/m³进行喷雾消毒,作用时间60分钟,每天1次,连续5天;
4、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指与患者直接接触的人员,包括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或家庭成员等。密切接触者若出现身体不适或疑似水痘临床表现应及时就医。
三、积极开展校园爱国卫生活动, 消除危害健康因素
校内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公共场所(图书馆、教室、餐厅、宿舍等)卫生环境的部署、监督、检查和指导,在校师生应遵守基本社会卫生规范,维护和保障好宿舍环境卫生和校园环境卫生;加强开窗通风,在有对流风的情况下,学校教室、活动室、就餐场所、宿舍每天上午和下午至少开窗通风1次(雾霾天气和使用循环风空气净化消毒器除外),每次30分钟以上,做好日常预防性环境消毒;注意讲究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适当增加户外活动,及时补充营养和维生素,提高自身免疫力。
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氛围
各院系、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校园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水痘防治知识宣传,使在校师生充分认识水痘的危害性,提高防病意识,无水痘患病史的师生也可到校外就近疫苗接种点通过接种水痘疫苗进行预防。
若有问题,请联系郑州大学医院疾病预防控制科王冬侠老师, 1773716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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