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异地就医/人工报销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作者:校医院 点击量:次

异地住院就医注意事项

 

生寒暑假在原籍住院、实习期在实习地住院及其他符合异地就医规定而在异地住院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可按规定给予报销。异地住院就医采取先自费,后手工报销的方式进行报销。另异地住院须一周内向郑州市医保中心进行备案,备案电话:0371-67880245。 

 

人工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

人工报销适用情况

人工报销适用于寒暑假期间在户籍所在地住院就医、实习期在实习所在地住院就医及其他非个人原因造成的在郑州市定点医院无法直接结算报销等几种情况。

人工报销流程

  住院就医(自费结算出院)→ 准备材料(清单见下)→ 校内审核(校医院疾控科)→ 郑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销。

人工报销需提供材料清单

社会保障卡及其复印件
住院发票(原件)
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出入院证明(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诊断证明(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复印件
中国银行卡复印件(郑州地区办理的中国银行的银行卡)

注意寒暑假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放假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及辅导员签字)、实习期在实习所在地需提供院系外派实习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及辅导员签字)、其他非个人原因的(如未发卡等)到校医院疾控科开具相关证明,证明模板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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