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由郑州大学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学术研讨会在主校区举办。
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仁山,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树忠,河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雷忠旺,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平顶山学院党委书记华小鹏,校党委书记宋争辉等出席。《人民日报》理论部、《法学》编辑部、《法律科学》编辑部、《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等单位负责同志,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山东大学、东南大学、福州大学、贵州省委党校、江苏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省内外专家学者以及法学院师生代表参加研讨会。
宋争辉致辞。他对与会专家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郑州大学以及法学院的基本情况。他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研究和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赋予法学工作者的光荣使命。郑州大学作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中紧扣时代脉搏,发挥优势、找准定位、主动担当,努力贡献“郑大力量”,在宣传研究和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学校将以此次学术研讨会为契机,进一步整合学术资源、强化协同创新、加强研究阐释,不断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水平和法学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深化与相关单位和高校的合作交流,携手与共、并肩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雷忠旺和刘仁山分别致辞。
学术研讨会分为“主题发言”和“主题研讨”两个部分。在“主题发言”阶段,刘仁山、李树忠、支振锋、胡玉鸿、杨建军、肖金明、刘坤轮,分别以《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看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的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以人民为中心的话语表达》《新法理:大变局与新路向》《“以人民为中心”的法理解读》、《习近平科技与法治发展思想简述》《新概念法学的实践基础和理论探析》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人才培养的中国经验》为题作主题发言。
郑州大学主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学术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