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要求,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工作已正式启动。
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确认时间,逾期未确认将影响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享受。
若有政策疑问,可咨询税务服务热线:12366。
如有操作问题,可联系资产与财务部,联系人:杨阁君;联系电话:67781125。
为确保各位教职工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未确认将影响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享受。
二、扣除项目及核心标准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扣除标准: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父母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扣50%,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二)子女教育
扣除范围:3岁至博士阶段(学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父母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扣50%,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三)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教育:每月400元,扣除期限最长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
注意: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选择由本人或父母扣除。
(四)赡养老人
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的父母、祖父母(子女均去世)。
扣除标准: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每月3000元,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
扣除方式:均摊无需协议,约定/指定分摊需签订书面协议并留存。
(五)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最长240个月。
注意: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可享,与住房租金扣除二选一。
(六)住房租金
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等城市1500元/月,百万人口城市1100元/月,百万以下人口城市800元/月。
注意: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仅一方可扣,不同城市可分别扣除。
(七)大病医疗
扣除范围: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1.5万元的部分。
扣除标准: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次年3-6月汇算时申报。
三、信息确认流程
1. 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 扣除年度选择“2026”:
信息无变化:点击【一键带入】,确认即可完成。
信息需修改:在【填报记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修改】调整。
新增扣除项目:选择对应项目,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
四、重要提醒
1.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扣除不可同时享受,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分摊额度不可超1500元/月,约定/指定分摊协议需自行留存备查。
3.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证书需留存备查。
4. 信息填报需真实准确,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核查,不实填报将影响税收信用。
郑州大学资产与财务部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