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
在校生因教学、实习、转院系、转专业及休学、留级等诸多原因需在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分别管理的生活园区之间移动,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及工作效率,现将在校生校内移动时,住宿费收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生住宿集体移动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确定移动的时间及住宿费的接转办法。
二、学生单个移动凭相关院系证明,经学生处同意盖章后予以办理。
三、每学年住宿费自当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按12个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当年住宿费自9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按10个月计算。
五、当月15日前(含15日)转出的,该月住宿费用由转入单位收取;15日后(不含15日)转出的,该月住宿费用由转出单位收取。转出、转入单位不得重复收取。
六、转出单位按该生现住宿标准收取当年相应月份的住宿费,已收取全年住宿费的,差额部分由转出单位负责退还学生本人。转入单位按该生新住宿标准收取当年剩余月份的住宿费。
后勤管理处
200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