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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杨明 信息来源: 党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16.05.24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证明,审查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认真做好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的档案审查工作,指派熟悉党务工作的负责同志,逐一审查新生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发展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并作好审查记录。
        1、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①入党志愿书、②入党申请书、③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员培养对象)考察材料、④党校(或上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情况、⑤团组织推荐意见、⑥政审材料(含支部综合政审材料)、⑦公示情况、○8思想汇报等。
        2、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重点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造假等现象。
        3、审查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是否属异地(非学习或工作单位)培养发展;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党委或经上级党委授权的党总支);入党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规定;培养和发展程序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等。
        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合格的,各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及时为他们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暂不接收,按有关规定处理。
        1、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查。审查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注意组织关系介绍信内容是否规范,抬头填写是否正确等。①新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②由省内各市、县(区)、高等院校、省属企事业单位转入我校学习的新生党员,介绍信抬头为“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③由外省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转入我校学习的新生党员,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
        2、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在《郑州大学党务信息平台》下载《新生党员情况登记表》,汇总新生党员信息,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带上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组织部办公室(426室)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对于本校范围内变动学习单位的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按以下原则处理:①离开原所在院(系)的党员,须持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时已办理),将介绍信交至新学习单位党委(总支),由院系党委(总支)统一办理转入手续。②仍在原所在院(系)学习的研究生党员,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三、有关要求
        1、各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在10月1日之前,指派专人到校党委组织部为新生党员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告中应逐一说明每一名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审查情况。
        3、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办好后,要及时将新生党员信息录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郑州大学党务信息平台》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5月24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16-05-24 10: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