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团中央、教育部研究决定,近期将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九届研究生支教团,根据工作安排,我校连续第五年被团中央和教育部共同确定为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单位,并成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示范高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招募计划,今年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名额为11名(含2名进藏名额)。
研究生支教团作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遵循自愿原则,每年在部分高校中公开招募一定数量的取得本校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作为青年志愿者到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担任一年的教师,支援当地的教育事业,同时可以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以及开展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组建研究生支教团参加扶贫接力计划是配合科教兴国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青年学生成才的有效途径。我校于2003年参加该计划以来,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原则,严把选拔关,已连续四届派出优秀学生23人赴甘肃清水县、内蒙古多伦县和西藏林芝县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在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锻炼青年、弘扬社会新风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了社会好评。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九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在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募11名志愿者参加该接力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是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水平能力较强、身体健康能适应扶贫支教的工作要求,并积极要求参与志愿服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高,须为中共党员;品学兼优,有甘于奉献、甘于吃苦的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3、专业学习成绩优良,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的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综合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排名的前二分之一;
4、工作能力强,原则上应为担任校学生会主席、副秘书长、副主席、部门负责人,院系团委副书记,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年级团总支书记、年级长的主要学生干部;
5、热爱志愿者事业,自愿服务西部支教工作,是正式注册的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年限不得少于两年,在校学习期间必须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每年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0小时,有志愿服务纪录并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志愿服务工作的时间和质量由郑州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团委)认定;
6、身体健康,能适应扶贫支教工作要求,体育成绩达标;
7、应具备做政治辅导员的基本素质;
8、普通话标准;
9、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研究生支教团英语水平测试;
10、满足上述条件外,如有以下情况可优先考虑:
(1)非英语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10分以上者;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在56分以上者;
(2)有文艺、体育、演讲、主持等方面特长,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全国、省级奖励者;
(3)在大学期间获得省级优秀青年志愿者、省级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者;
(4)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按团中央、教育部通知精神,我校选拔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占用我校今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由教育部另行下拔。
二、工作要求
组建和派遣研究生支教团参与扶贫接力计划,是在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下,由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为服务于“科教兴国”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共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高校德育建设,服务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手段,是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学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校团委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为了便于组织我校研究生支教团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成立郑州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秦树理
副组长:郑玉玲 宋毛平
成 员:王建国 厉 励 李振伟 谷振清 费鹤祥 姜建
设 戴国立
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办公室主任:厉 励(兼)
办公室副主任:李小芳 王玉良
项目督导员:王玉良
2、公开招募,严格筛选。校团委和各院系团委将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等途径在全校广泛发布招募信息,校团委将按照学校党政领导的统一部署,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选拔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筛选,切实把好招募质量关。选拔结果实行公示制度,选拔名单将在校内网上公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3、对支教队员的要求。支教团成员必须到受援地区从事为期一年的扶贫支教工作,期间要自觉接受校团委和服务单位的管理。支教团成员在支教工作结束后,要接受校团委和服务单位的联合考核。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表现合格者,颁发扶贫接力计划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依据;考核不及格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10月8日-10月9日,根据团中央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文件,报学校领导审批。
2、10月10日,公布支教团招募通知,招募工作正式开始。
3、 10月13日前,平时能够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并具有保送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院系向校团委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人选(名额分配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个人志愿参加扶贫支教工作的申请书,院系对学生的政审材料,一寸照片一张,入学以来所有课程的学习成绩单(需教务处签章),获奖证书、英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等递交到校团委办公室;
4、10月18日前,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英语水平测试,随后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对选拔出线同学进行体检,面试考核,确定支教团初选成员名单。
5、10月19日至21日,公示我校第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初选成员名单,接受师生的监督。
6、10月22日至23日,签订招募协议书,校团委审核支教团入选成员材料(包括报名表、申请书、身体健康证明、学习成绩、招募协议书和学校审查意见等),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7、10月25日前,校团委将支教团成员有关材料报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同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和本人。
2007年8月底派往团中央确定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内蒙古多伦县和西藏林芝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志愿服务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提供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的费用。
2、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人事关系挂靠在我校,服务期间,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
3、按照团中央,教育部文件精神,作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单位,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支教志愿者奖学金方式向参加支教团的志愿者提供每月6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年两次往返服务地的交通补贴(向在西藏服务的学生提供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年两次往返服务地的火车票费用)。
4、根据中央文明办、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志愿者完成服务工作后,服务地县级团委及用人单位签发《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表》,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发放统一的扶贫接力计划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主要依据。
请各院系团委接通知后及时向院系党政领导汇报,在院系党委(总支)的指导下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选拔工作,注意加强宣传,使广大同学充分了解研究生支教工作在培养锻炼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受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弘扬社会新风等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和积极的社会意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拔出优秀的学生。
其它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7783220或6778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