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动态
发布时间: 2010-03-22
郑州大学(省直)报名处:南校区教14楼222室
联系电话:0371-67767834 电子邮件:AAA6110@163.COM
一、工作依据
郑州大学秘书职业资格统考省直报名处是由原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常设机构。
按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的规定,秘书、物业、推销员、公关员等职业都“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二、申报条件
已在相关岗位工作或有志于将来从事秘书、推销员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等级不同,申报条件不同。大学本科高年级学生可直接申报三级(即高级)秘书职业资格。
注:1.在职人员须持从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在校学生持学生证;2.四张照片;3.身份证(复印件)。
三、考试内容、时间、教材
考试内容:分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专业技能两张试卷(涉外秘书另加试外语),满60分为合格。单项成绩合格者,保留成绩一次,下次统考时免考。
2010年秘书、营销师考试时间:
上半年5月22日。
下半年11月20日。
教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提供,报名处负责代购。
四、收费标准
职业、等级不同,收费标准不同。(注:教材费另收。)
五、报名地点
报名:郑大南区教14楼222室(双休日如报名,须电话预约)。
电话:0371-67767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