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务

期末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05-01-07

    一、试卷领取地点在新区文学院教学办公室。试卷评改完后请及时将有关资料(试卷、成绩记录单、试卷分析等)交教学办公室。
    二、监考老师在考试当天领完试卷后,要提前20分钟赶到考试教室,宣布考场规则、监考守则,并指导学生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依次就座,学生交卷后监考老师要将试卷按学号大小由小到大依次整理好。
    三、按照教务处的要求,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要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交教学办公室李竹菊老师处,以便及时录入成绩,逾期则由任课老师自己与教务处联系成绩录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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