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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

发布时间: 2009-04-14

 

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我院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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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宏观指导和监察,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
、成立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创新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配合复试专家小组,有序地组织考生参加复试;实施复试“阳光工程”,负责复试各个环节的咨询、信息传递和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
、复试时间为 2009 4 18 21日;复试地点在郑州大学新校区文学院。

2、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为 2009 4 17 ,复试考生持复试通知到文学院报到,核实、提交个人相关证件,须携带资料为:(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5)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7)郑州大学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3、体检时间为 2009 4 20 (全天),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照片1张,并按要求交纳体检费。体检地点在郑州大学新校区校医院。

(复试日程安排将在文学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届时查询。)
三、复试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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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网上进行,除录取通知书外,准考证、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均由考生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请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根据我院复试的具体安排、及复试要求届时参加复试。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准参加复试,并不予录取。推荐免试生无须进行资格复审,只参加复试。
     3
、复试考生须按照复试规定的时间段,提前半小时到复试地点,同时请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考生也可提交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科研成果等以供专家复试组参考。考生参加复试,需听从复试小组的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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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将根据专业的特点、招生指标和生源状况实行差额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
     1
、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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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复试的形式、规则及要求
     1
、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按100分计;占复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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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50分,满分按100分计;占复试成绩20%
     3
、面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满分按100分计;占复试成绩50%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按100分计。取得60分以上成绩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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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比为64。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合为综合成绩后排序依次录取。

6、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文件精神,研究生个人工资关系和档案不转入郑州大学的,按在职攻读对待。

7、为便于录取时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请登录郑州大学2009年硕士生复试考生查询系统,认真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交相关院系。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复试领导小组及专家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文学院网站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开通投诉、申诉、监督电话(电话:67780171)。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 2009 4 23 4 30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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