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廉洁过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中央纪委印发通知,对节日期间正风肃纪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风清气正迎新年》的评论,释放持之以恒纠“四风”的强烈信号。为进一步教育警醒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清廉守正,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省纪委监委“清风中原”转发了中纪委通知,通报了省内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按照省纪委监委、校党委部署要求,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依据《郑州大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并结合疫情防控等工作实际,特就“双节”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常态,持续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教育、提醒、监督和管理,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疫情防控、廉洁过节的压力层层传导到底、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严格落细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压实防控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过节和疫情防控规定,带头做好相关工作,祥和、清廉、安全过节。

二、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安排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公车;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餐饮浪费行为;严禁酒驾醉驾;严禁组织、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活动;严禁通过互联网等公共平台发表不当言论,传播不当信息等;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增强自律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坚决防范违规逾矩行为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要以节点为“考点”,结合实际深化运用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监督检查、节后严查快处、大力推动整改等,保持驰而不息的工作节奏,积小胜为大胜,切实把节点变成作风建设的“加油站”。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组织监督检查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实行“零容忍”;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强化警示震慑,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要坚持以“过一遍”台账的形式及时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举报电话:0371-67781332、13027789255;

举报邮箱:jiwei@zzu.edu.cn

中共郑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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