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保卫处 时间:2013年07月11日 00:00 点击数:
校内各商户:
根据7月4日学校暑期新老校区维修改造及管理运行工作会议精神,新校区所有商户一律禁止在商店门外设摊售卖商品,所有经营行为必须进入店内交易,不得以大减价等营销方式为由,在商店门口及门外道路上摆摊售卖商品。保卫处每周对校内商户执行此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此规定者,将按照学校要求,予以清理、暂扣物品的处罚。望各商户积极遵照执行,配合学校维护校园商业经营秩序,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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