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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夏季校园电气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暂无 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6:37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近期,高温闷热天气持续,学校进入用电高峰期,电力负荷增大,校内个别单位已出现了电路跳闸现象。为切实消除夏季校园各类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用电设备、电气线路等电力基础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各单位要立即开展以夏季电气火灾安全防范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操作间、实验室、多功能厅、学习堂、体育馆、计算机房、网络机房、多媒体教室、变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间、临时工宿舍、教师公寓、值班室、商业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用电设施运行情况,及时消除电器设备、用电线路的安全隐患,确保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处于良好状态,防止因电力负荷过大、线路老化等原因引发火险、火灾事故。

二、加强用电安全值班检查。各单位凡有24小时使用运转的各类电器设备、实验设备、特种设备及各类供配电房的,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每天定时对所有24小时运转的电器设备、用电线路及配电柜进行巡查、检查,同时,要及时清理配电房内的各类易燃杂物,做好各类供配电设施、用电设备、大型机房的降温散热措施,确保供电设施、用电设备、电气线路安全。

三、杜绝各类违章违规用电行为。严禁使用 “三无”电器产品;严禁一个插座或电源插排插接多个用电设备,防止超负荷跳闸和电源线短路;装有多台大功率电器、电脑等设备的实验室、机房,要注意错时开启,避免集中开启造成用电负荷过大;严禁在办公楼、实验楼、学习堂、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及教师公寓楼等公共建筑场所私拉乱接电线(含私拉带线插座、楼上飞线等)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拆卸带入室内充电;严禁在装修施工中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

四、加强日常用电安全管理。各单位对关闭不使用的场所要实行落闸断电,公共区域的走廊照明、空调、公厕内排气扇要及时关闭,严禁长明灯现象;下班时,所有的用电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中央空调、电风扇以及照明灯等)要连同电源插座一同关闭,防止用电线路过热引发火灾事故。

五、及时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各单位要确保本单位建筑内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标识完好有效及消防通道畅通;各用电场所的电器设备及用电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响、异味、高热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源,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时联系电工检查维修,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方能继续使用。

六、严肃追究责任。学校保卫处将对校内各单位夏季电气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防范措施不得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安全用电管理不到位,给学校消防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防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保卫处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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