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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主校区春季校园秩序管理的通告

作者:保卫处 时间:2016年03月12日 00:00 点击数:

      为加强春季校园秩序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根据《郑州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之规定,自3月11日起,保卫处将严格主校区门卫及校园秩序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期间,禁止一切闲杂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不接受任何个人和团体以参观游览为目的的入校申请;任何未经批准私自入校人员,一经发现,即予清离校园。
    二、自3月11日至5月15日,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禁止校外机动车(含出租车)及非机动车进校;已在保卫处核录过信息并张贴有本校车辆识别贴的车辆,请从东门出入;已核录信息但未张贴车辆识别贴的本校车辆及经批准入校的外来车辆,请从南门出入;按照学校规定,北门每天只定时对行人开放。
    三、校外公务车辆进校,由校内接待单位出具《校内单位公务活动情况说明》,提前一天到保卫处交通科办理公务车辆进校审核登记手续,凭《郑州大学公务接待通行卡》出入;教职工、学生家属车辆进校,一律由教职工、学生本人到学校南大门出示本校《工作证》、《学生证》,经门卫执勤人员检验核对后,方可进校。
    四、校内相关单位及管理人员将对进校人员践踏草坪、攀折花木、钓鱼遛狗、野餐、绑吊床、搭帐篷、乱丢垃圾、乱扔烟头、摆摊设点、张贴及散发广告和其他违规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阻;对不听劝阻者,保卫处将依据《郑州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对校内外人员强闯门禁道闸系统进校、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堵塞学校大门、违章驾驶、破坏学校围墙及护栏、酗酒闹事、对学校安保工作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严重影响校园治安和秩序的行为,保卫处除依照《郑州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对构成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和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请全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郑州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春季特殊时段的校园秩序。因此造成的不便之处,敬请广大师生员工谅解。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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