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高晓玲教授做客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法律系列论坛

作者: 时间:2022-03-27 点击数:

2022年3月25日晚,应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的邀请,我院副院长、郑州大学英美文学研究中心研究员高晓玲教授以“传统的力量:英国的产权与共同体形塑”为题参加线上学术论坛,来自全国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的300余名师生聆听了此次汇报。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张磊教授主持。




高晓玲教授首先梳理了《十八世纪英国小说与物权法》序言部分提出的问题和预设,认为作者一方面在有意识地在恢复十八世纪英国小说中被“人”夺走的“物”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在批评过去研究中对二元对立简单划界的倾向。作者认为人与物、动产与不动产之间并不存在固定界限,二者是相互依存、双向流动的关系,社群结构(communal form)会受到人与物的交互影响,即物的人格化,人的“物化”或“客观化(objectification

14F35


随后,高教授从核心观点与核心概念入手,在凝练作者对人-物的界限、主-客关系、现代化(物化、商品化)与共同体和庄园地产的描述后,着重阐释了诸如“property(产业)”、“common law(习惯法)”、“custom(习俗)”等概念在18世纪特有的文化内涵。其中,“property”作为“财产”也因财产的规约性具有了“得体”和“行为规范(propriety)”的涵义从而能够影响习俗和法律的构建,而“common”一词除“平庸”之外,也成为包含地产、权利和人际关系的“社群(community)”、“公地”和“庄园(commonwealth)”的象征。

在本书“共同体形式与十八世纪英国小说的转型文化”一章,作者认为商品、股票、信贷等新型动产的出现挑战了土地产业的权威,但并未能取代其在现实和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衡平法(equity)的出现旨在解决按规约执行的习惯法所不能处理的新型商业纠纷,但其赎回权仍偏向保护地产主的利益,维护其完整性。在此条件下,地产作为私人产业逐渐成为衡量权力的标尺,即便是政府也无权干预个人对地产的处置。地产也因其不可侵犯性在18世纪文化中处于核心地位,建构了以家庭、议会、等级为中心的多种共同体。但与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在《想象的共同体》中的观点相左,作者认为小说的兴起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出现并不是同步发生的,转型是一个持续而缓慢的过程,现代共同体的形成具有不确定性和局部性的特征。

就“地产作为物权”而言,作者以庄园(manor)为样本,指出占比不大的此类地产因其在想象性文学(乡宅诗歌)和法律方面(物权的共同体建构)的突显度具有突出价值。庄园时间上的延续性和空间内的土地与资产使其成为权力和权利的主体,庄园主即为独立小城邦的统治者,整个庄园的生活可能都围绕着庄园主的大宅邸运转。而时间性使庄园具有了对抗王权的力量,时间使地产人格化,享有人的权利,神圣而不可侵犯。

最后,高晓玲教授着重介绍了作者对叙事(narration)和描述(description)的看法,她指出,作者一反前人对描述的轻视,肯定描述具有的叙事功能,描述不仅表征了物权文化,更彰显了客体化的进程和人际关系的物化,描述本身就是在叙事。《十八世纪英国小说与物权法》一书在考察18世纪英国庄园及法律变革的同时打破了动产与不动产、人与物、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界限;庄园作为地产因包含时间维度而具有了形塑共同体的力量;这个时代的文学作品也通过对庄园的人际关系、社会动荡和政治变革的描述,成为英国现代转型发生的典型场域。

主持人张磊教授高度评价了高晓玲教授的汇报,认为其明晰的思路、文本细读的功力和对关键概念的把握将原本晦涩难懂的文本面向读者敞开,不失为一位优秀的导读者。随后,张磊教授还就安德森“共同体理念的普适性”同高教授展开讨论。


郑州大学英美文学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0028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