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7-11-24

为积极响应校团委开展2017年度郑州大学“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同时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之星”评选活动,打造成一项具有我院鲜明特色的活动,充分展示我院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努力成为有德青年、有责青年和有爱青年,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构建和谐校园。

我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个人或者团体。

二、评选类型

1.学习之星: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优秀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能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对待工作、学习、生活的态度积极向上,成绩优异,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术之星:学习成绩优秀,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科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积极宣传或组织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在校期间在省级及其以上学科竞赛活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奖励;或在校期间作为第一作者(郑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上报论文仅限本人为前两名作者,如已知参选论文的影响因子请标注。

3.自强之星: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用微笑面对生活的艰难,用奋斗回应人生的坎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成绩优良,事迹突出。

4.创业之星: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以创业促就业,在创业中富有拼搏精神,不畏艰难,自强不息,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事迹突出、精神感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涉及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要求,创业项目前景广阔。注册成立公司的,若本人为法人代表,请附证明材料。

   5.发明之星:刻苦学习,努力探索,对科学有强烈的兴趣爱好,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有独特的创意和构想,热衷于创造发明和科学实验,动手操作能力强,并且有自己的发明专利或作品设计(排名在前三位,郑州大学为专利所属单位)。

6.文体之星:热心文艺活动,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艺术功底和审美能力,积极代表院系、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在音乐、美术、舞蹈、演讲等方面特长明显且取得优秀成绩。或者,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热心体育活动推广发展,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体育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7.公益之星: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扶贫、助学、助残、环保等志愿服务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团队、团支部或社团组织。

8.服务之星:积极参与学校或院系、班级管理工作,有服务同学的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班级干部。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1月26日

四、活动要求

参选学生填写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的个人(团队)事迹介绍年级必须严格审核,保证材料真实可信,且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相关材料由年级统一汇总后于1126日晚12点前将电子版发至cailiaotuanwei@163.com并打印(双面打印)一份,统一报送院团委学生会424办公室。

请各年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宣传,真正选出一批优秀大学生典型,为大学生追求拼搏进取精神、彰显青春风采提供舞台。

共青团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委员会

2017年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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