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8-11-14

为适应一流学科建设需要,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考制度,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招生工作。

(二)学院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同时学院指派纪检工作人员参与,申请人报考的导师原则上应为考核专家组成员。

二、考生申请类别及基本条件

“申请-考核”制选拔范围为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硕士研究生、取得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生均须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除外),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一)学术学位博士生申请者:

1.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SCI研究论文1篇;

3)具有较高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B.CET—4≥425或CET—6≥400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

C.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

2.在读硕士研究生:

仅限我校全日制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执行。

3.优秀本科生:

以直博方式进行培养的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选拔范围为本校和外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二)工程博士生申请者:

1.符合我校当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与郑州大学签订的重大横向合作科研项目,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5.须由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的单位推荐。

6、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A.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B.CET—4≥425或CET—6≥400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试合格

C.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三、申请-考核程序及内容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报考导师同意、提交材料、资格审核、网上报名、专业课笔试或外语水平考试、综合考核与录取等。

(一)考生申请

考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送交申请材料。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入学申请。内容包括考生本人学习成绩、知识结构、学科方法的掌握、外语水平自我评估,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及研究成果,对报考专业的认识,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入学申请须全面、翔实);

3)推荐书。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

4)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期刊封皮和目录复印件,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复印件和录用证明复印件。如论文被EI或SCI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提交开题报告。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添加目录,并按顺序胶装(毕业论文规格)成册后提交学院研招办,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且今后不再被允许申请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为组长的“申请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当年招生简章及各学科具体要求等,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并给予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初步评价以确定考生是否具有进入考核环节资格。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在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并在网上公布通过审核名单。

(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通过审核的考生应于2019年1月26日—2月26日在网上报名,并于2019年3月6日现场确认。

(四)专业课笔试(业务课一)

考生根据报考方向笔试 专业理论基础 课程,考试时间(暂定):2019年3月10日上午。不参加专业课笔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综合素质考核(业务课二)

1)科学研究汇报

申请人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报告时间15分钟,提问5分钟。

2)面试

考核专家组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培养潜力、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15分钟。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由面试专家现场英语提问,要求考生用英语回答,用时5分钟。

综合素质考核时间环节安排学科秘书1人,学科秘书要提前领取相关材料,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内容,并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形成考核档案保存。

综合素质考核时间(暂定):2019年3月10日下午

(六)综合评定

考生综合评定总成绩的权重按专业理论基础笔试50%,综合素质考核50%的比例确定。

两项分项评定中,每项满分为100分,考核中某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综合评定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50%。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按导师招生计划,其名下考生综合评定成绩分别排序,自前到后予以公布。根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初步录取名单。

在同一专业方向(或相近专业方向)内,综合评定成绩合格但因导师招生名额所限等原因未被录取者,可向学院提交书面调剂申请,学院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学院招生计划和导师录取情况,补充初步录取名单。

学院审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相关说明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先向导师及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经导师签字同意和学院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学院将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招办,学校根据名单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的英语水平须符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再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

(二)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名单、考核安排、综合考核成绩、初步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三)学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申述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371-67739391

申诉复议电话:0371-67781653

(四)申请考核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基本参照本细则执行,面试形式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六)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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