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三轮巡察整改现场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    浏览次数:

第三轮被巡察单位:

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客观评估第三轮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根据《印发<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强化巡察整改提升整改实效的意见>的通知》(郑大党发〔2024〕5 号)(以下简称《通知》),开展第三轮巡察整改现场评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紧扣一流大学建设重点任务政治责任,对第三轮巡察工作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被评估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师生对巡察整改评价情况、巡察整改公开情况等,持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组织领导

第三轮巡察现场评估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党委巡察办负责具体协调。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四个现场评估组,承担本轮校内巡察评估工作任务,现场评估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现场评估组成员与任务分工如下:

1.第一现场评估组

组 长:白付理

联络员:刘 阳

组 员:郎彩霞 张天雨 杨祖轩

被评估单位:法学院党委、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历史学院党委。

2.第二现场评估组

组 长:肖明宪

联络员:牛涛涛

组 员:李宏奇 陈 琛 蒿 楠

被评估单位: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3.第三现场评估组

组 长:李建华

联络员:裴东杰

组 员:陆晓霞 曹矿林 刘培基

被评估单位: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化学学院党委、公共卫生学院党委。

4.第四现场评估组

组 长:赵 炜

联络员:蒋培培

组 员:杜思晓 刘 燕 李兆坤

被评估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化工学院党委、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三、方法步骤

(一)评估准备(3 月 15 日—3 月 18 日)

1.协调联络。现场评估组与被评估单位对接落实现场评估有关准备事项和要求,督促被评估单位做好评估前准备工作。

2.时间地点。各被评估单位的现场评估时间为半天,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现场评估组与被评估单位协调确定。

(二)现场评估(3 月 19 日—3 月 28 日)

被评估单位组织召开第三轮巡察整改现场评估会。原则上,被评估单位为二级党组织的,参会范围为:现场评估组全体成员、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系(所、室、中心等)负责人、教授委员会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师生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被评估单位人数的 2/3。被评估单位为机关部门的,参会范围为:现场评估组全体成员、部门全体人员。

1.听取汇报。被评估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本单位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公开。听取汇报前,现场评估组要提前与被评估单位沟通,对汇报内容严格把关。汇报时间控制在 15 分钟以内。

2.“码上测评”。现场评估组以二维码问卷调查形式,对被评估单位开展巡察整改满意度测评。

3.个别谈话。现场评估组根据需要,向被评估单位确定个别谈话对象。

4.查阅资料。现场评估组根据《巡察整改评估打分细则》查阅被评估单位有关材料。

5.现场了解。根据需要,现场评估组可以走访被评估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

(三)形成意见(3 月 29 日—3 月 31 日)

各现场评估组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台账、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以及现场评估情况,对照评估打分细则,形成对各被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字数不限)。

(四)宣传报道(3 月 19 日—4 月 2 日)

现场评估会议后,被评估单位起草新闻稿,被评估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舆情风险进项审核把关,报评估组会同巡察办审核把关后,通过被评估单位官网或公众号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各被评估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自查,积极配合现场评估组开展各项评估工作,杜绝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二)党委巡察办协调党委组织部、校纪委参加现场评估,督促被评估单位厘清工作职责,压实整改各方责任,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三)各现场评估组要熟悉掌握评估内容和方法要求,切实履行评估职责,深入了解、准确掌握被评估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四)现场评估结束后,各现场评估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关于整改情况的评估意见;根据省委巡视办有关要求,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抓巡察整改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重要内容。


五、其他事项

请各现场评估组于 3 月 31 日前将《关于 xxx 整改情况的评估意见》纸质版(组长签字)报送至党委巡察办(综合管理中心505 房间),电子版(word 版)报送至电子邮箱:zdxcb@zzu.edu.cn。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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