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强化巡察整改提升整改实效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5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强化巡察整改提升整改实效的意见》已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

 2024 年 1 月 25日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强化巡察整改提升整改实效的意见

(2024 年 1 月 25 日)


为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实效,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巡察反馈实行“三反馈”

1.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移交反馈材料,压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2.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师生代表列席会议,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3.向被巡察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反馈巡察意见,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参加反馈会议并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压力传导,突出同题共答。

二、督促开好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4.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为提升整改针对性实效性奠定基础。

5.巡察组和党委组织部、校纪委、巡察办视情派员列席指导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审核整改方案

6.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集体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由巡察组进行指导和审核。

7.巡察办对巡察组审核同意后的巡察整改方案进行备案。

四、开展日常督导

8.集中整改期内,巡察组变督导组,灵活采取走访调研、座谈交流、个别沟通、谈话提醒等形式,适时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9.巡察办视情协调党委组织部、校纪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巡察组的督导工作。

五、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10.巡察组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时提交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认真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11.巡察办会同党委组织部、校纪委,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提出审核意见。

六、开展现场评估

12.集中整改结束后,巡察组适时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巡察办视情协调党委组织部、校纪委等相关部门参加。

13.评估内容为被巡察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师生对巡察整改评价情况、巡察整改公开情况等。

14.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现场了解、个别访谈、查阅资料、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掌握整改效果,按照评估打分细则逐项打分,形成评估意见。

七、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评估意见

15.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关于整改情况的评估意见,根据工作安排向党委会议专题汇报。

16.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视情对巡察组的评估意见进行通报,反馈被巡察单位抓好持续整改。

17.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整改效果一般的,由巡察办视情提请党委组织部、校纪委对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限期整改,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回头看”;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抓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重要内容。

八、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18.集中整改结束后,巡察组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进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

19.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纳入下次常规巡察监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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