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1-11-08    点击: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促进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健康、高效运营,为会员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授权,分会秘书处面向全体会员单位收取年度会费,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如下:

一、会费标准

1.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5万元(企业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万元);

2.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3万元(企业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万元);

3.非企业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2万元,企业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万元;

注:同一单位有理事和常务理事的,按常务理事单位标准缴纳会费。同一单位有多名理事(或常务理事)的,按理事单位(或常务理事单位)标准缴纳一份会费。

二、会费收取

会费是分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各会员单位有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1.缴纳时间

会费会计年度为每年11日至1231日。会员单位原则上应在每年61日至1131日期间集中缴纳当年会费。经批准加入分会的新会员,应在接到入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当年会费。

2.缴纳方式

分会的全部收支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统一核算、管理,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为分会设立的银行结算收款管理卡,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收款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收款管理卡卡号:9558 8502 0000 0802 442

3.收据开具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为缴费单位开具全国性社会团体统一收据。会员单位以转账汇款的方式缴纳会费,同时填写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会费缴纳回执单》至秘书处联系人邮箱,以便查询缴费信息及准确开具、寄回会费收据。

三、会费管理

会费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根据中国高教学会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财务工作纪律,严肃各项收入和支出行为。会费年度财务预、决算由理事长向理事会报告,经理事会审议批准,由秘书处负责实施并向全体会员通报。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秘书处

联系人:司珊珊

联系电话:18664006007 0371-67781807

电子邮箱:dfdxfh@126.com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财务处

联系人:邹勇强

联系电话:010-82289109

电子邮箱:gjxh71@126.com


 附件: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会费缴纳回执单.doc

关闭

版权所有:郑州大学规划与学科建设部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Copyright © 郑州大学规划与学科建设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