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中德卓越工程师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 时间:2018-03-19 点击数:


郑州大学中德卓越工程师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适应我校双一流大学总体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根据《郑州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郑州大学关于推进国际化办学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按照校长办公会议(2016-146号)决议,我校在大一相关学科新生中以2次校内招生的形式组成中德卓越工程师班",采用2+2模式与德国大学联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工科人才。

根据我校与德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学分制条件下教学改革的要求,特制定中德卓越工程师班(以下简称中德卓越班)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中德卓越班是指从我校5个专业方向(计算机科学、电子电气、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和材料工程)相关院系的全日制普通大一本科在校生中选拔出一定数量的德智体优秀学生,组成平行于原有专业方向的一个班级,执行独立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2+2形式在国内和国外分为前后各2年时间段与德国大学联合培养。

中德卓越班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由中德双方高校联合制定,双方互相承认学分。学生毕业后将获得郑州大学和德国高校的2个本科文凭。

二、中德卓越班培养方案和教学安排

考虑到国情、学生学习能力、退出机制等因素影响,中德卓越班的培养方案以德国大学的工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专业及相关课程为蓝本,并兼顾我方的公修课(包括政治、英语和体育)具体要求进行设置,相同或相近课程不重复开设。

      · 国内阶段

中德班学生于一、二年级在国内学习期间,将在原有课程之外加修德语课(达到B1水平),同时增修3-4门按德方大学要求的基础专业课,该课程由德方大学派教师授课。

       · 国外阶段

中德卓越班学生在后半段注册为德方大学的正式学生,服从德方大学的管理。我校前2年学分将转化为德方大学的学分(专业不同,转化的比例不同)。学生在德方学习期间,与德方普通学生同堂上课,按德方相关专业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修满学分后,通过德方答辩获得德方本科文凭证书(毕业证含学位)。

中德卓越班学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德方高校毕业答辩,获得德方文凭后返回我校,由中德卓越班办公室审核,报请学校审定,可获得我校相应专业方向的本科文凭证书。


三、遴选面试和国内期间的管理

相关院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的第3-4周向中德班办公室提交参加中德卓越班的学习申请,并由中德卓越班办公室会同各相关院系,与德方大学共同组织笔试和面试遴选。学生在通过遴选录取后,将获得德方大学正式的书面通知,报教务处审核后,即可参加中德卓越班的增修课程学习。

中德班学生在选定德语和增修的德方专业基础课后,应按时上课,完成作业、实验及其他教学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各相应课程的学分。德语课和增修的基础专业课程的教学由中德班办公室在教务处的统一协调下负责组织。开课时间根据课程先修关系,可安排在晚上(第89节),或周末、暑期。德语课成绩录入我校学生成绩系统,课程的教学与考试要求与普通课程相同。德方的增修课程的记录和管理由德方大学负责。

中德班学生的我校正常课程的成绩记录和管理仍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

中德班的协调管理和与德方的日常联系等由中德卓越工程师项目办公室(目前设在信息工程学院国际合作办)统一承担。


四、考核和国外期间的管理

在第3学期至第4学期之间,将由德方大学对中德班同学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15左右分钟的面试,面试语言为英语或德语。通过者将获得德方大学的录取确认书,开始办理德国大使馆的APS证书,进入签证申请过程,在第5学期转入德国高校,进入后半段学习。没有通过者将获得在第4年赴德交流交换学习的机会,将来只能获得中方文凭。

德方将针对我校中德班的学生设立额外专门的工作协调人,帮助我方学生解决在德方学习期间的生活、签证等问题、在德期间的语言课程等,协调其内部各专业方向的管理等。

中德卓越班学生后半段在德方上学期间的学籍和日常管理由德方大学负责,同时仍需遵守我校的学生各项管理规定。根据我校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4年制普通本科学生的在校最长学习时间不得超6年,故中德卓越班学生在外期间的学习时间不得超过4年。


五、收费

中德班学生在整个4年学习的前后2个阶段需向我校正常缴纳每年的学费(对国际学院高收费标准的学生,在后半段在外学习期间则为3700/每年)。中德班教学计划中的德语课单独开班,所增加的教学工作补贴和各种管理活动等费用由学校按有关规定核拨。

德方免收我校中德班学生在德国后半段学习期间的全部学分课程费用,收取本项目合作四年期间的额外教学和管理费用共6000欧元。此费用由学生直接向德方分次缴纳。


六、退出机制

中德卓越班学生前2年在我校的学习中,如有两门(含两门)以上不及格者或凡擅自缺考及考试作弊者,或因故自己申请退出中德卓越班时,经报教务处依照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审核,终止其中德卓越班的学习资格。


七、其他

本办法从2018年起实施,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其他未尽事宜在运行中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