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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大型设备清查工作操作说明

文章作者:国资处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19

一、下载《郑州大学大型设备清查登记表》

登陆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工作程序,打开“郑州大学大型设备清查工作操作说明”文档,下载《郑州大学大型设备清查登记表》。

二、填写《郑州大学大型设备清查登记表》

1. 《郑州大学大型设备清查登记表》分为“在用表”、“损毁待报废表”、“盘亏表”、“出租出借表”、“闲置表”、“其他表”、“盘盈表”及“清查汇总表”八个表格。各单位自查完毕后,将结果分别填入《郑州大学大型设备清查登记表》(Excel文档)。将帐目准确的资产拷入“在用表”,将有损毁待报废的资产拷入“损毁待报废表”,将盘亏(有帐无物)的资产拷入“盘亏表”,将出租出借的资产拷入“出租出借表”,将闲置的资产填入“闲置表”,将其他原因不明的资产拷入“其他表”,将盘盈(有物无账)的资产拷入“盘盈表”,最后将清查结果填入“清查汇总表”。

2. 大型设备按照单价20万元(含)-200万元、200万元(含)以上填写以上表格。

三、上报《郑州大学大型设备清查登记表》

纸质版只需上交“清查汇总表”,由各单位资产清查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随同电子表格,一同报至国资处仪器设备管理科(563室)。

联系电话:67783059

联系人:  王明娥  邮箱:wme@zzu.edu.cn

四、资产抽查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自查结果,按照各自上报的清查登记表,抽取一定数量的资产进行核查,以核对清查的准确性。对于复核验收合格的予以确认,对于出错率超过规定规定限度的,各单位要重新进行自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进行复核直至验收合格。

附件:郑州大学大型设备清查登记表.xls